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5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人:谢楠;联系方式:022-23501368或飞书
一、 大类分流工作组
组 长:李锡龙 刘佳 马长虹
副组长:冯大建
成 员:陈 娜 李广欣 李 慧 袁 芳
二、 分流工作具体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专业分流时间是2025年5月底6月初,具体分流时间以各院教学办通知为准。2024级专业分流采用“完全志愿”分流方式。“完全志愿”分流是指采用此分流方式的跨学院大类或学院大类的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学习兴趣在本大类内任选参与分流的专业。
(3)入选拔尖计划2.0培养计划、强基计划的学生不参与分流。
(4)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时已经明确专业方向者(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分流时直接进入指定录取专业,无需填报分流志愿。
(5)因休学无法参加2024级专业分流的学生,转至下一年级参加分流。
(6)除以上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学生均参加分流工作。
三、本大类分流范围
中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为:
1.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2. 汉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3.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
4. 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四、分流工作流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中国语言文学大类分流工作流程如下:
1. 分流细则公示
学院公示分流细则。
2. 政策宣讲
各专业开展分流政策宣讲,介绍各专业情况,确保学生对专业分流政策及各学科专业充分了解,引导学生在填报分流志愿时做出合理的选择。
3. 志愿填报和专业分流
组织24级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生完成分流志愿填报,并根据分流细则完成专业分流。
4. 分流结果公示
分流结果将在文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收到学生的复议申请后,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反馈给申请人。
五、其他
本细则由南开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文学院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南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