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工作组
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有序进行,特组成文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相关专业系主任组成。
组 长:李锡龙
成 员:冯大建 李广欣 谢朝
二、院内各专业接收计划
合计学生人数44人
视觉传达设计:≤25人
环境设计:≤25人
三、分流工作具体原则
3.1 录取规则
根据学校要求,专业分流实行“志愿+成绩”分流方式。“志愿+成绩”分流是指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在本大类内任选专业,后40%的学生依据个人意愿、成绩排名和分流计划余额进行分流。
以分流时间为节点计算学生成绩。成绩并列者均予以录取;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学生,应服从调剂。
依据学生第一学年学分绩(详见3.3条)排名,根据上述规则依次录取。
3.2 志愿情况:
每位学生必须填报两个志愿方向并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排序。
3.3 纳入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
依据学生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学分绩(不含通识选修课程)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4 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中所规定的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
四、分流工作流程
根据学校分流工作安排:
1. 在分流通知及细则文件发布后,学院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2. 按时完成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学生的学分绩公布。
3. 依据细则组织志愿填报。
4. 依据细则组织录取工作。
5. 录取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向文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收到学生的复议申请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反馈给申请人。
五、其他
本细则由南开大学文学院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文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