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学类 大类分流细则

发布者:教学科研办发布时间:2022-09-01

一、分流工作组

    组长:李锡龙  刘亚东 王立新

    副组长:冯大建

    成员:陈    冯大建  李广欣  李慧  李锡龙    佳  刘亚东  欧迎希  王立新

 

二、各学院(专业)接收计划

合计168人,各学院(专业)可接收的人数计划如下: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总人数 78

汉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35

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55

 

相关录取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21级跨学院大类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南发字[2022]8)执行。

 

三、分流具体原则

3.1 各学院准入条件:

1)入选拔尖计划2.0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参与分流。

2)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时已经明确专业方向者(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分流时直接进入指定录取专业,无需填报分流志愿。

3)除(1)(2)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其余学生均参加分流工作。

3.2 志愿情况:

每生必须填报三个志愿方向并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排序

所需填报的志愿方向分别为:

l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l  (汉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l  (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类各专业

 

3.3 录取规则

各专业依据学生第一学年学分绩(详见3.4条)排名、根据个人填报志愿顺序、按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当学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方向已达到接收最大人数不能录取时,将按学生填报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学生被第三志愿录取。

3.4 纳入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

学生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修所有课程 (不含通识选修课)

3.5 成绩计算规则

按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中所规定的学分绩计算办法计算,学分绩采小数点后2位。

 

四、分流工作流程

根据学校分流工作安排:

1. 在分流通知及细则文件发布后,学院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2. 按时完成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学生的学分绩公布。

3. 依据细则组织志愿填报。

4. 依据细则组织录取工作。

5. 录取结果公示。

五、其他

本细则由南开大学文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文学院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南开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