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出站准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离站考核表》。
二、需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一式四份。
参考样式在南开大学博士后网站上下载,《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份交学院,一份交校图书馆,二份交人事处。博士后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及电子版交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办公地点新图书馆505室 联系电话23509442)。
三、取得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第二部分 办理出站手续
四、博士后持《南开大学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办理有关博士后出站的相应手续。
五、博士后向人事处提交出站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份
2、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
3、南开大学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涉及的部门均需盖章)
4、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系统”中提交博士后出站申请。数据录入后在网站直接打印《博士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内容已自动生成);官网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由合作导师填写并签字;《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由人事处填写,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还需由企业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处签字盖章
5、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由学院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6、如需要办理配偶、子女户口迁移手续的,还需提交配偶子女户口页、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六、博士后将《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离站考核表》、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共 6 项材料的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 2 份,博士后出站报告 2 份交至人事处。
第三部分 后续工作
七、博士后将所有出站材料一份交回学院。
八、办理户口迁移 凭博士后出站证明和博士后证书,到出站后分配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至原户口所在地办理《准予迁出证明》;凭《准予迁出证明》,到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九、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院党支部开具介绍信至南开大学组织部。
2、南开大学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到天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3、天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开具介绍信到出站后工作单位。
(说明:出站留天津工作党员由南开大学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到出站后工作单位)
十、办理退房手续。出站人员必须在办理完出站手续前搬出博士后公寓。